目前,AIGC的大问题是其版权问题。《中国作权法实施条例》第二条规定:“作权法所称作品,是指在文学、艺术、科学领域以某种形式复制的原创智力成果”。人工智能不具备中国作权法规范中“作者”的主要资格,人工智能创作的作品的版权所有权需要进一步规范,作者身份的定义需要进一步规范。

AIGC对数字出版的挑战和“含科量”有多高

人工智能作品本质上是收集大量数据库后,不断学习和根据用户创作产品的需要,一段时间前有争议的人工智能绘画,绘画数据可能来自数百名画家的绘画风格,这些画家的范围可以跨越数百年,人工智能绘画也是数百幅作品的缝合,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画家抵制人工智能绘画:高科技剽窃。

AIGC是未来的趋势,历史车轮向前滚动是不可避免的,但目前比技术发展更重要的是澄清AIGC在各行各业的地位,这也将决定技术的未来。

虽然AIGC有一定的“思考”,但创作的东西是否真实,是否有错误还需要审查,特别是在文学领域,人工智能作品涉及的伦理和道德问题,以及对两者的把握也相对微妙,仍需要进行二次判断。

作为AI创作内容的主流方式,自然语言生成NLG在业内大部分时间都是自娱自乐,偶尔会因为“换脸”等有趣的新闻而流行起来,但仅此而已。AIGC的概念现在可以很快流行起来,可以说是时间和运气。

首先,深度学习技术本身不断迭代,可以生成更个性化、拟人化的内容。

随着自然语言处理技术的不断发展,人工智能的阅读、理解和创作能力近年来取得了快速的进步,达到了惊人的水平。成熟的技术为人工智能GC的广泛应用奠定了基础。

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不断发展,多模态大模型相继成熟落地。

如果只生成一个内容,AIGC可能不会让知识渊博的公众眼前一亮,而多模式大模式的出现可能会使整合创新成为可能。

多模态大模型需要NLP(自然语言理解)大模型,CV计算机视觉)大模型、理解语言、视觉内容的能力,也可以跨模式生成新内容,带来大量的创意空间,如通过小说文本描述、生成故事图片、人物形象、环境风景等,可以帮助创作者大大节省时间。